教学教务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教务 > 教学教务信息 > 正文

关于2013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0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函授站: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以及新华通讯社陕西分社的有关文件精神,经与新华社等有关部门联系,特安排2013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在9月份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 采集时间、地点

 (一)采集时间:2012年9月5日(星期三),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采集地点:887700线路检测中心北院教学主楼八楼。

二、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信息采集结果将作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照片,将与个人信息同注册学历证书一起上网。若学员因不按时采拍或采拍信息错误却未及时上报学校,教育部将不予注册其学历。请各函授站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明确相关责任。

三、 正常拍摄

  (一)各函授站请于7月10日前将拍照名单及联系人名单报学院教务教学科杨老师处。(见附件一)做到准确无误填入姓名、身份证号、院校代码、性别等相关内容。

  (二)请各函授站按实际拍摄人数收齐费用,并于8月29日前交至教务教学科杨老师处,以便向新华社统一支付。

  (三)请各函授站组织好本站员工,按照附件二的安排提前5分钟进入拍摄地点等候,按上报顺序组织好拍摄队伍,准备拍摄。

  (四)参加拍摄的员工一律不能着兰色上衣,不许化浓妆,不许带首饰。

  (五)为使拍摄工作顺利进行,各站还应设联系人一名,负责配合教务教学科与新华社拍摄人员。各站联系人负责组织员工拍照、维持顺序及及时通知员工进行图像校对等工作。

  (六)所有独立拍照的函授站应提前向教务教学科登记说明,同时要求将员工的照片经审核后按照毕业生电子注册表的顺序整理好后方可交予教务教学科。

四、补拍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集体拍摄的员工,须提前向教务教学科说明,不能正常拍摄的员工请携带函授站开具的介绍信于2012年9月30日前来学院领取介绍信后自行前往新华社陕西分社补拍,50天后取到照片请自行送到教务教学科。

五、信息核对

  (一)电子图像信息核对

    每位员工请于2012年10月25日至2012年12月1日登录网站www.chsi.com.cn,点击“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核对本人图像信息。如果核对有误,应于2012年11月5日至12月1日到函授站登记,函授站汇总后交予教学教务科。逾期未登记有误的将默认为核对无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二)纸介质图像信息核对

    在教务教学科收到新华社返回的照片后,各站应派一名认真负责的老师核对员工照片。具体时间及要求随后通知。

六、其他说明

  (一)拍摄时间经多次与新华社等有关部门联系确定,如有其他工作与本工作冲突者,请提前进行调整。

  (二)若省内个别函授站毕业生人数超过80人,可经学院与新华社联系后,由函授站负责,让新华社人员到函授站拍照。省外函授站请联系当地的新华分社进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

  (三)学院将在收到各站上报的2013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采集信息表后另行安排各站2013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采集时段表。届时通知。

  (四)若函授站没有提前交费用,将不予拍照。

    特此通知

附件:

一、887700线路检测中心2013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采集信息表    

二、2013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采集时间安排表